读《废都》

这是第二次读这本小说了,算是重温。

第一次读是在高中。那时去姨家玩,进了一个房间后,发现墙角有一个书框,密密麻麻地摆着好几排的书,想是堂哥平时慢慢积攒起来的。那时我并不喜欢阅读,就随便翻着看。翻到这本书时,看着书里的情节,面红耳赤,不能自已。

那时我十七八岁,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。

借这本书时,刚好堂哥不在,胆战心惊,怕被姨识破。我把书借回了家,仔细研读并温习着书中描写的场景。特别是读到“□□□”时(此处并非敏感词,原书中确为“□□□”),心中充满无限的想象。那份荷尔蒙急剧上升带来的怦然心动,一颗鲜红滚烫的心仿佛要脱离这个僵硬的躯壳。

所以想象力很重要。

就像冯唐讲他们在网络资源匮乏时,一个视频一传十十传百的刻录,最后模糊不清,也依然平静不下观看时的激动。最后乃至看到阳光下树影斑驳,下面都会不自觉地硬起来。

十年前,山东,盛夏的某个夜晚,我躲在被窝里,战战兢兢地抱着一本泛黄的纸书,虔诚得像一个圣徒,有作为生命最原始地憧憬与渴望。我读得兴奋,从外面远远地望过来,千家万户独一盏灯火通明,肯定更美。

一晃十年过去了,“十年生死两茫茫”。十年有可能是我生命的八分之一,五分之一,甚至是三分之一。

一席春梦了无痕。十年后,午后饭饱,阳光正好。人懒洋洋地坐在办公室的座椅上,旁若无人地拿着kindle,总觉得少了点什么。手里的这个版本,已经没有了当初的“□□□”,也不再有当时斟字酌句的心境。

不知再过他个十年二十年后,看到远处的灯火通明,是否还能一眼看出,那个曾经亲爱的自己。为之感动,为之神伤。